主动辞职有补偿吗?什么情况例外?

普通辞职没有补偿。但被公司逼走的,不算「普通辞职」。

能拿多少:看你是不是被迫的

自己想走、正常提前 30 天辞职的,法律没有经济补偿。但如果你辞职是因为公司拖欠工资、不足额缴社保、不提供劳动条件(比如恶意调岗、变相降薪、长期停工),这叫「被迫辞职」,依法和被裁一样能拿经济补偿 N。关键区别在辞职理由:以「个人原因」提的离职,之后很难再主张补偿;确实是被逼走的,辞职时就要书面写明真实原因。

被迫辞职的 N 怎么算

按你在这家公司的工作年限算:每满一年拿一个月工资,满半年不满一年按一年算,不满半年拿半个月。月工资按你离职前 12 个月的平均应得算(奖金津贴都算在内,不是基本工资);月薪超过当地社平工资 3 倍的按 3 倍封顶、最多算 12 年。

最容易踩的坑

辞职信写了「个人原因」,还能主张补偿吗?
很难。以个人原因辞职后再主张被迫辞职,仲裁一般不支持。真是被公司逼走的,辞职通知里就要写明具体原因(如「因公司拖欠 X 月工资,被迫解除劳动合同」),并保留送达证据。
公司不给我排活、变相逼我走,算被迫辞职吗?
可能算。未按合同提供劳动条件(长期停工、恶意调岗、取消办公权限等)属于法定的被迫辞职情形。关键是留证据:调岗通知、工资条、聊天记录,越具体越好。

《劳动合同法》第 37 条 · 第 38 条 · 第 46 条

你的情况,算出来才有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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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条依据最后核对:2026 年 7 月 · 与计算引擎同源